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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利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200万元。公司已就相关主体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以注资或借款方式将相关款项划转至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从而保证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监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200万元。公司已就相关主体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以注资或借款方式将相关款项划转至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从而保证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监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拟在宁波前湾新区投资设立宁波金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供应链”)。

  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拟定公司名称:宁波金田供应链有限公司

  (2) 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 拟定注册地址:宁波市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636号

  (4) 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拟定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畜产品(除活禽)、针纺织原料及产品、家具、模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摄影器材、机械设备及配件、印刷器材、太阳能产品、一般劳保用品、工艺礼品、化妆品、重油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咨询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

  (7) 股权结构:金田新材料持有金田供应链100%的股权

  (8) 法定代表人:张翔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200万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自身战略规划,公司拟对部分项目进行变更,其中公司拟将“金铜转债”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泰国铜管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5,776.70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2,171.86万元人民币(含募集资金及其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出资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为准),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泰国铜管项目将由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者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总额度内可一次性或分期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自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参考可转债项目票面利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200万元。公司已就相关主体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以注资或借款方式将相关款项划转至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从而保证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监管。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募集资金向金田铜管增资,主要是为了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金田铜管、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200万元。该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为了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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