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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于2024年0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127号)《关于对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551537576U))作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控股股东,存在以下事实:

  2016年10月12日来伊份首发上市,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来伊份67.5%的股份。2016年10月13日至2023年5月22日,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累计净卖出来伊份股份2119.28万股,占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6.1851%,其中2023年5月22日,你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来伊份股份660万股,占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1.96%。2023年5月23日,你公司披露上述权益变动(2023年12月8日进行更新)。另查明,2016年10月12日至2023年5月22日期间,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因来伊份发行并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053%;截至2023年5月22日,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来伊份股份比例为61.21%;期间,你公司作为首发股东,依法履行了减持计划、进展及结果公告之义务。

  你公司作为来伊份持股5%以上股东,2023年5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卖出)累计幅度达到5%,超比例卖出来伊份股份1.185%(已剔除被动稀释0.1053%)。你公司依法履行了权益变动公告义务,但是,你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累计幅度达5%时,未履行限售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综上,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减持股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规行为影响,强化依法合规意识,履行权益变动披露和限售义务。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爱屋企管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违规减持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违规说明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于2024年0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127号)《关于对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爱屋企管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3年05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卖出)累计幅度达到5%,超比例卖出来伊份股份1.185%(已剔除被动稀释0.105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0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更新后)》、《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爱屋企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致歉与承诺购回情况

  爱屋企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组织该类业务相关人员再次学习相关管理办法及条例。爱屋企管及相关人员已深刻认识到此次错误,并就上述事项进行深刻自查和反省。爱屋企管对该行为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作出如下承诺:

  1、爱屋企管承诺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尽快购回违规减持来伊份的1.185%股份,并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归上市公司所有。

  2、爱屋企管将采取并制定有效措施和制度,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三、其他说明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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