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03
股东远致华信、信福汇九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华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华信”)及其基金管理人的员工跟投平台深圳市信福汇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福汇九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9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94%。
2、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6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不再属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说明:本公告中涉及百分比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股东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3,4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远致华信及其基金管理人的员工跟投平台信福汇九号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9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4%。本次权益变动前,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993%;本次权益变动后,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6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属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于2023年11月27日上市流通。上述股东自本公司上市日起至本次减持前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股东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披露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股东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致华信及信福汇九号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执行权益变动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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