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96,080,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61%(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90,876,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4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204,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5%。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3,823,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618,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204,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35,547,78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9,143,90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6,403,883股。)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16,0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818,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65,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3%;反对83,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739,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27%;反对83,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张嘉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973,8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716,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李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律师、杨雪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事项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嘉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监事事项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补选监事事项已经完成,而且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选举朱盛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事项已经生效,朱盛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品光先生、金永红先生、林炎明先生、谷晶晶女士、张嘉豪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5.32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2.5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年3月29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5.03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 2029年8月10日止。

  (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依据及原因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宇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及结果

  1、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3、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25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1.83元/股,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5.32元,公司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综上,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宇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3年8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