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得知Maxeon Solar Pte. Ltd. (以下简称 “Maxeon公司”) 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 Solar Inc. (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 “CSIQ”) 提起诉讼,声称CSIQ 通过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害了Maxeon公司持有的三件应用于光伏电池的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技术” (以下简称 “TOPCon” )的专利权。
● 截至目前,CSIQ及本公司任何子公司、分公司尚未收到与前述事项相关的由法院发出的正式诉讼文件。
● 该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
一、本次涉诉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得知Maxeon公司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CSIQ提起诉讼,声称CSIQ通过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害了Maxeon公司持有的三件应用于光伏电池的TOPCon的专利权,该三项专利分别为2012年7月17日公告的Maxeon美国专利号8222516(“516专利”),2014年11月4日公告的8878053(“053专利” ),以及2022年2月15日公告的11251315( “315专利”)。
截至目前,CSIQ及本公司任何子公司、分公司尚未收到与前述事项相关的由法院发出的正式诉讼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该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及控股股东若后续收到法院送达的正式诉讼文件,公司的法务及知识产权团队、外部顾问团队将会仔细研究、积极应诉,共同依法捍卫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正当权益。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CSIQ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之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4508项,目前维持有效的专利2231项,对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形成了完善的保护体系。
基于诚信、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12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协议签署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
● 被担保人名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 本期授信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23.70亿元
●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为上述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3.7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397.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08%,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7.3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累计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23.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资金业务提供担保,年度内签署担保文件之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786.69亿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397.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08%,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7.3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注:因金融机构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不同于授信担保协议签署时间,应金融机构要求担保起始时间与其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相一致,故导致担保起始时间不同于授信担保协议签署时间。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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