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2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化学原料药的研发和制造,并以特色原料药为基础,拓展部分化学药品制剂业务,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化学药品生产企业。
公司产品覆盖降糖类、麻醉类、心血管类及精神类等重点疾病领域。目前公司拥有28个原料药备案登记号及42个化学药品制剂批准文号,原料药产品主要包括格列齐特、盐酸二甲双胍、盐酸罗哌卡因、单硝酸异山梨酯等,均通过国家GMP认证,核心产品亦先后通过欧盟EDQM认证、美国FDA认证、日本PMDA认证、韩国KFDA认证等多国的官方药政认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化学药品制剂产品主要包括盐酸氟西汀分散片、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以及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等产品,其中30个药品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6个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公司兼营部分中间体业务,主要销往国际客户。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酰亚胺、双氰胺、硼氢化钾等化工产品,主要供应商包括安徽金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仁贸易有限公司等上游化工产品生产商及贸易商;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生产,不涉及外协加工;公司化学原料药采用直销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化学药品制剂产品采用配送商、传统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中间体产品根据客户要求直接销售给客户或其指定的贸易商,主要客户包括下游制剂厂商、贸易商等。
2、主要产品
(1)化学原料药
公司主要化学原料药产品情况如下:
(2)化学药品制剂
公司化学药品制剂主要包括单硝酸异山梨酯片、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盐酸氟西汀分散片等多种产品,主要覆盖心血管类、精神类等领域。
(3)中间体
公司中间体为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化工中间体产品,主要为OR10127以及OR10154,经由客户进一步生产加工后,主要应用于化妆品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1、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注册情况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四)、主营业务分析-4、研发投入。
2、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导入产品二甲双胍缓释片属于国家《医药医保药品目录》。
3、主营业务收入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产品集采中标情况
5、生物制品批签发情况
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公司无生物制品批签发。
6、部分重点产品研发进度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四)、主营业务分析-4、研发投入。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采购比价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评价管理》等规章制度,用于规范采购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及时性,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风险。
公司对供应商采取名单准入式管理,综合考虑采购物料类型、供应商信誉、货源供应稳定性、产品品质等因素将合格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同时,为减少对单一供应商依赖,提高公司议价能力,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材供应商一般不低于三家。公司采购部根据销售部门制定的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制定的月度生产计划,结合原辅料仓库库存情况及公司安全库存量,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从而确定最佳采购量。由采购专员进行比价,综合考虑品质、价格、交货日期等因素后确定供应商,并经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生产,不涉及外协加工。公司销售部门在每个月下旬向生产部门提供下月销售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如因临时新增订单导致原销售计划调整,公司生产部门会制定增量生产计划,以满足产品销售需求。生产部门根据国家GMP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GMP生产岗位标准操作要求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每批产品由质量管理中心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采用直销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化学药品制剂产品采用配送商、传统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中间体产品根据客户要求直接销售给客户或其指定的贸易商。
(1)化学原料药
①直销模式
公司营销管理中心下设国内销售部和国际贸易部,分别负责国内、国外市场化学原料药的销售工作。
营销人员通过公开渠道获取生产过程中须使用公司产品的制剂生产厂家名单后,有针对性地与目标客户进行接触。公司还通过参加国内外化学原料药展会、网上推广等方式增加与客户的交流、加强公司品牌宣传,维持已有客户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客户。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指定的货物,客户向公司支付货款。
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节省了中间环节,提高了销售的效率和产品利润率;同时,有利于公司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变化、产品市场变动趋势和价格走势。
②贸易商模式
考虑到下游制剂企业较为分散,公司无法全面覆盖小型制剂厂商以及距离较远的销售区域,部分专业贸易商会搜集下游客户的需求并向公司采购原料药,其中部分贸易商会转销至境外。此外,部分境外制剂厂商由于集中采购或国际贸易结算等因素,会指定贸易商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因此公司客户存在部分境内外贸易商。贸易商模式丰富了公司的营销层次,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提升公司知名度,同时海外贸易商更熟悉出口地的政策及市场情况,有助于公司产品在海外的市场拓展。
(2)化学药品制剂
根据产品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推广主体等差异,公司化学药品制剂产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配送商模式、传统经销模式及直销模式。
配送商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配送商,由配送商向终端医疗机构进行配送销售,而渠道开发、市场推广等职能主要通过专业的市场推广服务商与发行人共同完成。传统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均由经销商负责完成。公司结合经销商的渠道资源、资信情况、响应速度等多方因素,遴选优质的经销商并签署购销协议,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发货并进行结算。直销模式主要为公司直接参与药品推广和终端对接的销售模式,目前主要以非处方药销售为重点。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药品连锁企业等终端客户。
4、一致性评价情况
公司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盐酸氟西汀分散片及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在报告期前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硝酸异山梨酯片、吡拉西坦片一致性评价正在进行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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