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3.37元/股,最高价为14.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9,730.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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