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2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公司副总裁黄明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明芳女士因退休原因向董事会辞去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明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黄明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明芳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明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黄明芳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财务总监何英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并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22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何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黄明芳女士因退休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指定由何英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23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何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英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聘任为财务总监的情形。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黄明芳女士因退休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指定由何英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何英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530885
传 真:010-85530999
电子邮箱:ir@bonafil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1层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
简 历
何英女士,女,1976 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美国福坦莫大学与北京大学中美合作项目MBA硕士。何英女士自2014年至2022年任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22年至2023年任好未来教育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博纳影业集团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何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何英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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