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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8,000.00万元,实际获得投资理财收益512,332.98元。到期后,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公司继续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与受托方间无关联关系。

  二、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2022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20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1,21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一般账户中。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2613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329.7387万元。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第4个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共收回本金5,000.00万元,实际获得投资理财收益共109,561.64元。到期后,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公司继续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与受托方间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关于使用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 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7%,提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3、公司全部担保事项仅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

  一、担保进展情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近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申请12,000万元、8,000万元和4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2023年度对株洲麦格米特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2.4亿元,对株洲麦格米特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2.6亿元。上述金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株洲麦格米特100%股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设备制造;洗车服务;洗车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53.91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被担保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株洲麦格米特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担保

  1、担保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保证最高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为株洲麦格米特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担保

  1、担保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4、保证最高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公司为株洲麦格米特向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申请担保

  1、担保方: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

  4、保证最高金额:47,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担保范围: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事项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进行了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对株洲麦格米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亿元。并且,在不超出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后期可能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实际在调剂发生时,对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少于16亿元的,可将该项部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剩余可用额度总额约为5.21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为5.21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7%,尚在前述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部担保事项仅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对株洲麦格米特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担保最高保证额合同》;

  5、 《对株洲麦格米特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担保最高保证额合同》;

  6、 《对株洲麦格米特向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申请担保最高保证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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