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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多邦”)、郭克云(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0.5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636,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青岛多邦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本次询价转让后,青岛多邦持股比例由3.75%减少至2.22%。

  ● 郭克云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此外,郭克云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9.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2%。综上,郭克云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本次询价转让后,郭克云持股比例由20.78%减少至18.28%。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青岛多邦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非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郭克云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非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青岛多邦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青岛多邦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本次转让后,青岛多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75%减少至2.22%。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二) 郭克云

  郭克云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91,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于2024年4月9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综上所述,郭克云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本次转让后,郭克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0.78%减少至18.28%。

  1. 基本信息

  

  注:郭克云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9.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32%,2024年4月9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综上,郭克云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4月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70名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7名、证券公司12名、保险公司3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6名、私募基金管理人32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4月3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合计34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0.5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63.6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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