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贝多广董事委托王维安董事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四)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公司2023年11月完成了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的股息发放,股息金额合计7.57亿元。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时,公司考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注:
1.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存款数据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人民银行新的统计口径,截至2023年末,客户存款总额为17,351.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8.48亿元,增长12.29%;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2,909.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24.80亿元,增长19.70%。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计算。
(四)补充财务指标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末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的多重不确定性,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秉承“真心对客户好”的理念,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稳健前行,继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实体质效彰显,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2023年,公司紧紧围绕“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的经营思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展现金融为民的使命担当,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进出口企业、民生消费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资产规模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7,116.62亿元,比年初增长14.60%;各项存款15,662.98亿元,比年初增长20.76%;各项贷款12,527.18亿元,比年初增长19.76%。
(二)多元体系协同发展,经营效益持续增长
2023年,公司充分发挥多牌照优势,各利润中心协同发展,聚焦解决客户痛点,通过“专业+科技”满足各类客户综合化的金融需求,实现了盈利稳健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5.85亿元,同比增长6.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35亿元,同比增长10.66%;实现非利息收入206.78亿元,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3.58%。
(三)风险管控稳扎稳打,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2023年,在宏观经济复杂多变、行业内部竞争格局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公司坚持“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理念,坚守底线思维,优化管理措施,聚焦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断迭代数字风控系统,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融合,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2023年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94.99亿元,不良贷款率0.76%,拨备覆盖率461.04%,资产质量和抵御风险能力依然保持同业领先水平,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商业模式渐成体系,经营效率保持良好
2023年,公司在“融合创新”的文化引领下,坚定发展金融科技,提升数字化赋能,支撑营销、风控、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发展,经营质效保持良好。公司持续推动资本精细化管理,节约资本和资本回报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优化资本分配、强化资本监测、完善考核引导,实现资本集约化经营,公司资本充足、资本回报等综合性指标继续保持行业前列。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5.01%,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0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08%,总资产收益率为1.01%。
七、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主要股东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26.00元/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2,67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持有公司股份660,360,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5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宁波东钱湖华茂希尔顿酒店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其中李浩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贝多广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王维安董事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28)》。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247百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公司2023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3,420百万元;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适当留存利润为内源性补充资本,更好支撑业务发展,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二是在2024年1月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施行后,保持合理的资本水平以满足监管机构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情况的评价及2024年资本充足率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数据战略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数据治理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并表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授信政策》。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建华、魏雪梅、陈德隆、邱清和、刘新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建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第十八至十九项议案。
二十、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审计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外部审计机构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建造宁波银行数据中心三期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向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将另行披露。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九、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贝多广、李浩、洪佩丽、王维安、李仁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向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宁波东钱湖华茂希尔顿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罗孟波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郁清监事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付文生先生、章宁宁女士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时听取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财务预算计划》,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并向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本管理履职评估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评估报告》,并向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并表管理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外部审计机构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普惠金融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28)》。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数据战略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数据治理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瑛,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马颖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亮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马颖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瑛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亮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马颖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瑛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23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同意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8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共同增资事宜尚待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银消金”)市场竞争力,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金控”)拟对宁银消金共同增资。公司拟出资金额12.26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周建华先生担任宁波金控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波金控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此次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共同增资事宜尚待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波金控成立于2016年9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宋三旭,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宁波金控系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控股股东为宁波金融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财政局,经营范围为金融类股权投资;产业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资产收购、处置和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资产管理等。
经查询,宁波金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宁银消金注册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29.11亿元,法定代表人周俊,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88弄115号,经营范围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宁银消金总资产456.71亿元,净资产48.69亿元,当年实现净利润2.02亿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宁银消金92.79%股份,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74%股份,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47%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预计宁银消金注册资本增至45亿元,公司持有其75.33%股份,宁波金控持有其20%股份,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07%股份,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6%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宁银消金的增资价格参照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确定,符合公允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补充宁银消金资本,保障其业务发展所需自有资金,有利于提升其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综合经营效益。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宁波金控的授信业务余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就本次对宁银消金增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促进宁银消金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