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所有监事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周强先生,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胡真先生,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李爱春女士,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张露女士,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相关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胡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1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本次增加1.6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后,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本次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4 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累计在内,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低风险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购买理财产品由2人及以上操作,时刻关注公司资金支出情况,合理购买和调节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保存相关依据资料,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告知。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所有委员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
所有董事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1 王时良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 沈曙光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3 邬优红女士,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4 任列平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5 谢滨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6 刘心女士,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7 魏健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8 郑立新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9 包永忠先生,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10 吴建依女士,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管)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刘心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健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主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纪检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十二)会议听取《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元,共计募集资金39,090.7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5.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354.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2.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762.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预先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45.63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2023年3月7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事项。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安全评价审查意见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总图布置,公司须对涉及该项目规划建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拆除、处置。由于前述处置固定资产中涉及公司现有生产综合楼、食堂、营销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因此,为优化整合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节约占地、集中办公、节省投资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示的“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由2,370平方米调整为8,230.34平方米,投资总额由763万元调整为5,005万元,以满足公司人员集中办公和研发的需要。本次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不存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镇洋发展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镇洋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镇洋发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61.61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415.98万元和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45.6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注2]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进行调试,目前尚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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