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省略号“......”代表略去与修订无关的文字,加“删除线”表明相关内容被删除,“字体加粗”表示增加或修改该条款。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相关治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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