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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良志博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志国、王晓川、何为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 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苏志国、王晓川、何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赵桂芬女士退休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其津贴为18万元/年(税前);

  3、除赵桂芬女士外,其他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本议案关联董事谢良志、YANG WANG(王阳)、唐黎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谢良志、唐艳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切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真抓实干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责任感,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及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 2024-010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5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6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60,971,94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221,028,060.00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19,854,848.5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173,211.4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18 号《验资报告》。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33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5,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77,8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5,624.1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434,375.8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11月2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90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人民币223,250,250.27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229,931,776.88 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19,854,848.59元。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429,049.2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28,758,565.4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人民币115,013,304.09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213,577.0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472,603,810.34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6,365,624.11元。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05,561.46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69,434.4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合计687,000,000.00 元,取得到期收益1,864,027.98元,活期协定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65,021.31元,公司合计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429,049.29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2.  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1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合计100,000,000.00元,取得到期收益1,082,083.33元,活期协定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后为23,478.13元,公司合计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05,561.46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元: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12日-13日,因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1,180.62万元本应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的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项目的付款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支付。后于公司自查时发现上述误操作情况,已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存续时间较短且涉及的误操作使用募集资金仅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0.67%,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也未对其他募投项目造成损害及不利影响。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积极整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学习,并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管理及支付流程,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调整如下:

  1. “产品临床研究项目”部分子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产品SCT400之“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一线治疗”和产品SCT-I10A之“标准化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及淋巴瘤治疗”两个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4,133.2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产品临床研究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募投项目

  SCT-I10A之“复发头颈癌二线治疗”“头颈癌一线治疗”及“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调减募集资金合计14,289.22万元。

  新增“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018.66万元,“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270.56 万元,均来源于上述调减的SCT-I10A产品临床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神州细胞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1: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上表中“产品临床研究”项目、“新冠疫苗产品临床研究及生产” 项目、“临床前生物药研究平台开发”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均超过100%,系因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和利息收益。

  注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包含了首次公开发行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产品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附表2: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上表中“新药研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和利息收益。

  附表3: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继续致力于支持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各省市慈善总会、患者组织等公益机构开展血友病等疾病患者援助的公益项目,切实践行“做药为人”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甲型血友病是一种罕见病,患者需要终身使用凝血因子VIII等药物维持生存。因药物价格昂贵、医保投入不平衡,长期以来我国患者的治疗渗透率较低,患者用药不足,人均凝血因子VIII用量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患者经济条件、健康和生存状况均较差。为改善血友病等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生存状况,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用药基础保障水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第三方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各省市慈善总会、患者组织等公益机构,关联方除外)无偿捐赠现金及药品,2024年度仍将继续对因罹患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而导致生活困难和治疗不足的患者实施捐赠及援助,拟捐赠额度将控制在2023年实际捐赠支出的50%~150%之间,且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具体金额将由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捐赠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相关捐赠计划的实施及捐赠协议签署、捐赠款物支付等与捐赠相关的具体事项的办理。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活动,有利于提升血友病等疾病领域患者群体的健康和生存状态及生活质量,一方面帮助贫困患者切实减轻用药经济负担,为国家乡村振兴事业和精准扶贫贡献力量,另一方面使因为经济或各种原因无法用药、治疗不足的患者,用上更多国产药品,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本次对外捐赠也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切实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公司对外捐赠的现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捐赠药品均为自产药品,不影响对公司在研产品管线的持续开发,不会对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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