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阳智能”)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5.161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8.81%。本次股份质押后,能投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196.0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数的4.93%。
● 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博蕴”,原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和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98.09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44%。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3,080.5975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7.23%,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56%。
●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关于所持明阳智能股票质押的告知函》,获悉能投集团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协商一致,补充质押明阳智能1,200.0000万股股份。相关补充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注:能投集团本次质押是为关联公司Keycorp前期质押融资提供补充质押。Keycorp前期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2024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将其所持有的合计375,666,4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将其所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截至公告日,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宁波博蕴、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的质押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情况
股东宁波博蕴及Wiser Tyson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经营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对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上述股权质押若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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