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7)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8,912,132.1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6,551.6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62,012,834.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79,531,676.28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导致不能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2024年经营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1)刊载于2024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2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12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预计194,900万元人民币。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总计为12,168.6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前期公司董事发生了变更,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敬民(召集人)、浦军、仝泽宇
调整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敬民(召集人)、浦军、薛平
本次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外,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2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0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 2023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5、议案6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 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新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不满足实施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作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无异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2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01520017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8,912,132.1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6,551.6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62,012,834.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79,531,676.28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导致不能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4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执行如下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公司不存在本条第四款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三、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出现当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等情形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2023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
3、根据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4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产业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债务情况、资金情况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2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2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28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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