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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分别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0,779,606股、15,734,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2.82%。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513,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披露了《国邦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股东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64,70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4月16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55,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2023年12月29日-2024年3月28日,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8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实施减持计划,导致其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邦医药”)股票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所持有国邦医药股份的比例从10.55%减少至5.56%。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发来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要实施减持计划,导致其持有国邦医药股份的比例从10.55%下降至5.56%,累计权益变动达到5.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8月25日,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国邦医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486,037股,占国邦医药总股本的4.02%。此次权益变动后,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36,513,962股,持股比例为6.53%。

  2、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国邦医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55,079股,占国邦医药总股本的0.98%。此次权益变动后,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持有国邦医药无限售流通股31,058,883股,持股比例为5.5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述股东已就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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