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拟申请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 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 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 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 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需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融资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0.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1,65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852.08万元(不含税)。截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相关发行费用224.72万元(不含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24.72万元置换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1,880.8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880.89万元。
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8243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0.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其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880.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8243号),认为:元隆雅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3月18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8243号);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8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4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名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56.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24.7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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