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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030),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史录文先生、毕克先生、董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史录文先生、毕克先生、董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81,604.61元。

  公司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1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水、电、蒸汽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78.82%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依据双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4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2024年度向多多集团预计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原《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

  新《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原《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

  《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2024年4月-12月合同尚未签署。

  2、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厂区服务费

  多多药业使用厂区的占地面积84,424.93m2,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厂区服务费为759,824.37元。

  原《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新《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4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保持不变。

  3、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租金

  多多药业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196,824.40元/年。

  原《厂房租赁合同书》于2023年6月23日到期。新《厂房租赁合同书》已于2023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办公楼面积为3,462.00m2,其他厂(库)面积11,382.87m2),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196,824.40元/年,保持不变。

  综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0,406,999.42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无须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但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须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各制度附后。

  其中《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3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通报事项:

  (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十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030),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81,604.61元。

  公司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立了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81,604.61元。

  公司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由于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成立,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3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未经审计):10,133.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1.1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峰先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炎女士,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新英女士,201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拟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

  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水、电、蒸汽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78.82%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依据双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4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2024年度向多多集团预计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原《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

  新《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原《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

  《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2024年4月-12月合同尚未签署。

  2、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厂区服务费

  多多药业使用厂区的占地面积84,424.93m2,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厂区服务费为759,824.37元。

  原《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新《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4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保持不变。

  3、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租金

  多多药业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196,824.40元/年。

  原《厂房租赁合同书》于2023年6月23日到期。新《厂房租赁合同书》已于2023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办公楼面积为3,462.00m2,其他厂(库)面积11,382.87m2),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196,824.40元/年,保持不变。

  综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0,406,999.42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无须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但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须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4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202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信息

  

  (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由于我方向对方付款,故不存在对方履约能力评估问题。

  (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水和工业用电。

  (2)能源价格:

  ①供水价格

  A.多多集团供水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工业用水现行价格按3元/吨(含税)收取。

  B.合同期内,如遇水资源费等影响工业用水成本的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工业用水成本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21日开始执行。

  ②供电价格

  多多集团现行供电价格1.110965元/度(含税)。多多集团将根据电业局电价相应地对供电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文件规定的调价之日起开始执行。

  (3)结算方法:

  ①用水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水费。双方每月21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用水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②用电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电费。双方每月21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用电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使用费。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2、《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汽。

  (2)能源价格:蒸汽价格

  A.蒸汽的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蒸汽现行价格按310元/吨(含税)收取。

  B.合同期内,如遇煤炭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原材料价格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21日开始执行。

  (3)结算方法

  蒸汽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蒸汽费。双方每月21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蒸汽用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3、《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分摊面积

  经甲乙双方共同测量,乙方实际占地面积为84,424.93m2。

  (2)分摊日期和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3)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9元/年,合计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759,824.37元,厂区服务费采用每半年一结算的方式,由乙方在每年1月初、7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本半年应缴服务费用交到甲方财务部。

  4、《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厂(库)房10栋,坐落在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甲方厂区内,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厂房类型为砖混结构。

  (2)租赁日期和期限

  厂(库)房租赁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租赁期三年。

  (3)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办公楼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2,196,824.40元,按月交纳。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房产租赁定价说明

  多多集团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555号,拥有厂房、车间、仓库和办公楼等房产,除部分自用外其余租赁给厂区内生产企业使用。租赁价格制定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地理位置

  多多集团远离市区,厂区范围独立封闭,紧邻职工生活居住区,适宜工业生产使用。

  (2)交通条件

  多多集团厂区临安庆街,该道路为城市交通主干道,距离哈同高速佳南出入口约3公里,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但公交线路较少。

  (3)建筑物情况

  厂区内大部分建筑建成年份较早,折旧成本相对低廉,建筑质量良好,维护情况良好,适用于工业生产、仓储使用。办公楼建筑较新,装修情况良好,办公、会议设施齐全。

  (4)配套及安全

  厂区道路为混凝土道路,路况很好,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装卸货物等要求。厂区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率较高。多多集团设有安全保卫部门,集中协调管理厂区各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多多集团下属动力公司可以为厂区内提供稳定的水电气供应。

  综合各因素,多多集团对出租房产价格确定为:车间、厂房、仓库等生产用设施120元/m2·年,办公楼240元/m2·年;厂区服务费9元/m2·年。近年来多多集团对厂区内的关联企业、垦区企业和非关联企业均执行此定价标准。

  2、供应蒸汽、供电、供水定价说明

  (1)2023年1-9月蒸汽价格为330.00元/吨,10-12月调整为310.00元/吨。经与多多药业协商,双方确定2024年1-9月蒸汽价格为310.00元/吨。

  (2)依据黑垦价发〔2012〕3号文件,“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根据文件精神确定由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应的电力价格为每月按《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进行调整,并及时发送调价通知,如不发送调价通知,则延用2023年5月时的电价1.110965元/千瓦时(含税)。

  (3)2015年12月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黑价联字〔2015〕72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第二款“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温水取水)”水资源费由原来0.4元/吨调整为0.7元/吨。根据该通知精神,多多集团与农垦物价局佳南直属分局请示后答复“多多集团供水属自备水源,内部供水不在《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内,由各单位进行调整”,因此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水价格调整为3.00元/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厂区处于一个大院,多多药业自建厂起生产用水、电、汽、采暖用气均由多多集团供应,多多集团依据黑龙江农垦物价局水、电、汽价格的批文,结合成本变动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多多药业分摊厂区服务费为生产经营所需,协商定价。

  以上各项费用在2024年年度预算中已作为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考虑,对多多药业及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认为:工业用水、工业用电、工业用汽、厂房租赁、厂区服务费定价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交易额度是基于多多药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4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是根据多多药业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的,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相关业务的开展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多多集团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关于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关联交易的报告;

  5、多多集团与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说明等附件;

  6、《厂区能源(水电)(蒸汽)供用合同》、《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厂房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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