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47,439.33万元至-117,439.3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 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是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后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3条规定,公司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前将冠以“*ST”字样。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该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寓”)收到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赣082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嘉寓破产清算一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事件概述
(一) 破产清算事由
2024年4月17日,申请人李艳彬、陕西彬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与被申请人江西嘉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过程中,以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书面申请对被申请人启动执行转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已对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2年12月收到该案判决,被告江西嘉寓十日内支付原告2,410,372.6元及利息,商票贴息费用46,568.45元及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50,000元及利息。
(二)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1:李艳彬
申请人2:陕西彬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办施张村中街33号
法定代表人:李艳彬
成立日期:2014-05-13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门窗制造;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具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 破产事项受理基本情况
1. 受理法院名称: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2. 裁定受理时间:2024年4月17日
3. 裁定书案号:(2024)赣0821破申6号
4. 裁定书主要内容: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江西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现申请人李艳彬、陕西彬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且被申请人江西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本院辖区,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李艳彬、陕西彬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对江西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四) 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名称:江西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顺中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吉安市井开区京九大道260号
经营范围:金属门窗、防火门、防盗门、塑钢门窗、建筑幕墙生产、加工、销售;建筑、幕墙设计、安装;玻璃加工、销售、安装;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 本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 江西嘉寓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江西嘉寓破产清算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造成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赣082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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