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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所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基本不变,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时间安排等因素并参照市场可比审计业务的公允合理价格与天健所协商,并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和评估确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打分环节,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为15%,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分值权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天健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约。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选聘方式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对本次续聘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公司在确保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共8个评价要素以及各评价要素的评分标准,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向天健所发出书面邀请函,并于2024年4月7日收到天健所按照要求提交的全套投标资料。审计委员会根据投标资料对天健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二)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以会议决议形式发表了明确审查意见,认为天健所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书面通知已提前10天于2024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小鹏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2023年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财务绩效指标不存在重大偏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440,627.7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0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编写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汇报了监事会在2023年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充分体现了监事会对于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维护。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和严格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客观、全面评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整体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办理债务融资业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有助于解决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持续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策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可行性分析报告介绍了公司业务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占比较大的特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以公司经营特点为依托的风险管理活动,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外汇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经过多要素综合评价,拟定2024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拟提名郭小鹏先生、陈殊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郭小鹏先生、陈殊凡先生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监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

  11.01提名郭小鹏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02提名陈殊凡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二)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类似职务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监事会功能定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交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是为了不断优化、完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指引相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985,017.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61,303,180.30元。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440,627.7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06%。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不存在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而发表意见的情形,并且该议案已在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上获得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3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郑瑞俊先生、沈建纬先生、洪伟刚先生、朱景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昆先生、杨辉先生、蔺智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昆先生、杨辉先生、蔺智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学习证明,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中,罗昆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对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郭小鹏先生、陈殊凡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瑞俊,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士,硕士学历。1994年7月至今,历任瑞成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2011年8月至今,历任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2016年6月至2020年9月,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汇成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瑞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配偶杨会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瑞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沈建纬,男,1959年4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士,高中学历。1987年11月至1993年5月,任建纬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5月至1999年7月,从事房产投资业务;1999年7月至今,历任瑞成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2011年8月至2020年8月,任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汇成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女儿的配偶为公司监事陈殊凡先生。沈建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洪伟刚,男,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职员;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助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3月,历任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芯合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伟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朱景懿,男,199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任正奇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20年3月至今,历任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股权投资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景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辉,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7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教师;1999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2021年3月至今,任汇成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没有在三家以上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四章第四节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蔺智挺,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士后;2011年10月至今,历任安徽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6月至今,任汇成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蔺智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没有在三家以上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四章第四节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罗昆,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9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安徽建筑大学副科长;2017年8月至今,任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没有在三家以上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四章第四节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小鹏,男,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至2008年,任IBMGBS咨询顾问;2008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3月至今,任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江苏邦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今,任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小鹏先生通过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为0.0069%。郭小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殊凡,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士,本科学历。2007年5月至今,任瑞成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稽核部长兼总经理秘书;2011年1月至今,任瑞成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苏州格兰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汇成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殊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董事沈建纬女儿的配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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