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为本案原告。
3、涉案金额:70,030.63万元(未包含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所涉及的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公司作为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的股东,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起诉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康”),请求判令北京茂康向中交世茂偿还借款本金67,422.08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请求判令中交世茂承担原告因诉讼支付的律师费用。以上合计70,020.42万元。
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公告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3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北京茂康返还中交世茂借款本金67,422.08万元;2、北京茂康向中交世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548.34万元(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3、北京茂康向中交世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4、中交世茂给付华通公司相应律师费及保全费。以上合计70,030.63万元(未包含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四、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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