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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2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简称:ST高升,证券代码:000971)股票于2024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28号);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说明和本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韦振宇、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耀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本息余额约为5,290.50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9,046.54万元,共计14,337.0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尚未完全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2、因公司收购的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未完成承诺业绩,其原股东袁佳宁需向公司补偿相应股份,但其股份一直处于质押状态,致使公司无法完成相应的回购注销手续。为了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若克”)将以自身所持公司股份代替袁佳宁履行相应股票补偿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已发布《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28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相关流程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天津百若克相应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已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预计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9号)。

  4、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28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6号),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2、预计期末净资产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2、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已经过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及相关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预估计提减值准备约10,960万元,较前次业绩预告时增加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约3,960万元。因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及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下滑,无法可靠预计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谨慎性原则,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2024年3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就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高数与航天云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公司依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或有负债,计提迟延利息及违约金等预计负债损失约3,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号)。

  四、风险提示

  业绩预告修正后,公司预计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9号),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正式财务数据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对于此次业绩预告数据修正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2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对2023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预计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下游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新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存量业务增长放缓,期间费用居高不下,同时计提大额商誉减值损失、预计负债损失,导致公司2023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28号)。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前,将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的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尽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及管理层将共同努力,从经营、资产负债结构等方面尽快消除净资产为负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仍存在净资产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前转正而导致退市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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