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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要求。

  ● 公司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移动加权平均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公司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移动加权平均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的变更:

  (1)变更起始日期:2024年1月1日

  (2)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①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按“移动加权平均法”;

  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改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1、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价格相对稳定等因素,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的累计影响数无法确定, 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 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存货和成本核算业务。调整后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变更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相关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非独立董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含税金额10万元/年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设岗位津贴,含税金额1000元/人/月,监事同时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无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综合确定。

  三、审议程序

  (一)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344,082.20元,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1,999,891.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52,354,8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54,805.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议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13: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婧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书面方式和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核、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公司2024年可能财务状况的客观预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议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山科技”或“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5.03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5.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39.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52.86万元。截至2023年6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21001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5月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24.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58.2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382.38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399号)。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西山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西山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审阅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文件,向公司高管人员了解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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