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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1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圳中洲万豪酒店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贾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钟鹏翼、张英、叶萍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19号公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22号至2024-24号公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审)字(24)第P05415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482.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12.74%。

  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2024年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1号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30号公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关联方承租物业、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工抵房销售等,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0,3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5号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贾帅、申成文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6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7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本公司当前资金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提升资金收益的管理。为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2025年4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8号公告《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9号公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3名。

  经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贾帅、谭华森、胡伟、吴天洲、叶晓东、葛亚南。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叶萍、潘利平、姚卫国。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在换届选举前,仍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第十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拟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在其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33号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

  贾帅个人资料:

  贾帅,男,生于1975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中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贾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华森个人资料:

  谭华森,男,1962年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10月起历任中信深圳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4月起任中信(深圳)惠州控股公司董事长、中信惠州城建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谭华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56,4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伟个人资料:

  胡伟,男,1978年出生,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0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4年4月起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财务总监。

  胡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天洲个人资料:

  吴天洲,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建筑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000年至2006年6月在汕头市大地会计师事务所任基建审计部技术负责人;2006年6月起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吴天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晓东个人资料:

  叶晓东,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管辖支行行长;2009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其中2015年1月至8月兼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7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1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叶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葛亚南个人资料:

  葛亚南,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AMP,装饰施工工程师,建造师。1995年至2019年在上海世家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2月起,在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葛亚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萍个人资料:

  叶萍,女,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华英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利平个人资料:

  潘利平,男,1963年出生, 安徽财经大学毕业。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上海同华投资集团合伙人。已于2023年8月退休。

  潘利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卫国个人资料:

  姚卫国,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至2007年,任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4年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卫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4-33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说明: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

  (2)议案4、议案7、议案8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9、10、11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议案9、10、11拟选举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详见附件2。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

  会务联系人:黄光立                电子邮箱:huangguangli@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        传    真:0755-88393677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列所示。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2。

  2、投票简称:中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11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注2:委托人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及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2:

  公司第十届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

  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贾帅个人资料:

  贾帅,男,生于1975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中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贾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华森个人资料:

  谭华森,男,1962年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06年10月起历任中信深圳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4月起任中信(深圳)惠州控股公司董事长、中信惠州城建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谭华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56,4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伟个人资料:

  胡伟,男,1978年出生,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0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4年4月起任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财务总监。

  胡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天洲个人资料:

  吴天洲,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建筑经济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2000年至2006年6月在汕头市大地会计师事务所任基建审计部技术负责人;2006年6月起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吴天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9,00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晓东个人资料:

  叶晓东,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步管辖支行行长;2009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其中2015年1月至8月兼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7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1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叶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葛亚南个人资料:

  葛亚南,男,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AMP,装饰施工工程师,建造师。1995年至2019年在上海世家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2月起,在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23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葛亚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叶萍个人资料:

  叶萍,女,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曾任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华英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利平个人资料:

  潘利平,男,1963年出生, 安徽财经大学毕业。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9月至2023年8月,任上海同华投资集团合伙人。已于2023年8月退休。

  潘利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卫国个人资料:

  姚卫国,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至2007年,任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4年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卫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料

  陈玲个人资料:

  陈玲,女,1974年出生,高级审计师,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妇女联合会会计师;2003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科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副局长;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春扬个人资料:

  赵春扬,男,198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7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历任会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赵春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18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发送给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在深圳中洲万豪酒店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监事会同意将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迄今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职工代表1名。经公司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

  陈玲、赵春扬。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监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成员。

  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资料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20号公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确认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结论是适当的。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全体监事及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及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30号公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料

  陈玲个人资料

  陈玲,女,1974年出生,高级审计师,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2000年7月至2003年4月,任深圳市妇女联合会会计师;2003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科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副局长;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春扬个人资料

  赵春扬,男,198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7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历任会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现任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赵春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2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担保额度。

  2、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上述担保审议授权的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4亿元。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48.6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6.3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比例为185.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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