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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2年4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上述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61,00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股份数量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老板电器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度的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4年下半年。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下限

  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灵活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下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可进行2024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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