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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鑫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少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银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4年4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颜俊文先生、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盛毅慧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3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4年4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杨平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伟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设立杭州中欣氟材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由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中欣氟材发展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DJEBAQ0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住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19号2101室-1

  5、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6、法定代表人:王超

  7、成立日期:2024年04月2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备查文件

  1、杭州中欣氟材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盛毅慧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盛毅慧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其简历见附件。

  盛毅慧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2738103

  传真号码:0575-82737556

  邮箱号码:shengyh@zxchemgroup.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5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盛毅慧先生简历

  盛毅慧: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3月入职本公司,2021年11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毅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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