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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619,132,220.9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553,647,274.2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5,364,727.43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691,318.31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36,212,907.1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269,443,100.20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注:以公司现时总股本794,201,952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0,608,468.48元(含税)。】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9,329,416.51元,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78%。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7: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89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决算情况: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0,944,999.12元,较上年减少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较上年增长1.80%。

  2023年末资产总额12,027,853,800.82元,较上年增长21.45%;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40,431,224.59万元,较上年增长37.9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82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内字[2024]00110002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9,132,220.9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553,647,274.2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5,364,727.43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691,318.31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36,212,907.1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269,443,100.2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4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拟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5: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胡华夏先生、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89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决算情况: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0,944,999.12元,较上年减少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较上年增长1.80%。

  2023年末资产总额12,027,853,800.82元,较上年增长21.45%;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40,431,224.59万元,较上年增长37.9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82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内字[2024]00110002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9,132,220.9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553,647,274.2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5,364,727.43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691,318.31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36,212,907.1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269,443,100.2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4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宣泽先生、总经理胡强高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向明女士、独立董事王征女士、保荐代表人张兴忠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6: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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