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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年度报告》和《容知日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安徽容知日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出具的评估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编制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审议讨论《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票赞成通过,关联董事贾维银回避表决。

  本议案关联董事贾维银、姚结兵、黄莉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37.4155万股,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议案所述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周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业务经营现状,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保障公司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697,779.59元,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1,856,980.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626,0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86,995.52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97,779.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1,856,980.1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386,995.52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97%,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专业的工业设备智能运维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为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目前已广泛应用于风电、石化、冶金、水泥和煤炭等多个行业。

  我国工业设备智能运维产业起步较晚,但经过多年发展,该领域从技术理论到应用实践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随着现代自动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设备制造和工程系统的复杂性大大增加,系统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已成为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个关键因素,成为我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和传统工业自动化升级的重要基础保障,受到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

  随着国家工业设备自动化升级、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和两化融合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工业互联网的科学技术进步,我国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智能化在线监测市场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国内较早进入工业设备智能运维领域的公司之一,为风电、石化、冶金、水泥和煤炭等行业提供设备智能运维解决方案,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由于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涉及多种学科,提供上述服务的企业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有技术。公司在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已经确立了较为明显的优势地位。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工业设备运行数据及经过验证的诊断案例库,能够提高诊断的准确性,丰富的行业经验构成了该领域新进入厂商较难跨越的门槛。工业设备智能运维行业属于知识交叉学科,在技术、人才、行业经验、产品先进性等方面的综合壁垒较高,目前在公司所处细分领域拥有完整技术链产品和技术服务体系的竞争对手较少,公司已在技术、品牌、市场等方面确立了市场优势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安排,需要投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方面。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697,779.59元,公司2023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386,995.5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97%。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技术和产品体系,是国内同行业为数不多的打通了从底层传感器、边缘智能、工业大数据、智能算法、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云诊断服务等环节的公司之一,公司具有较强的引领能力,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在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15,116.77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09,397.19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5,719.58 元,其中盈余公积为571.96 元、未分配利润为5,147.62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15,116.77 元、递延所得税负债309,397.19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5,719.58 元,其中盈余公积为571.96 元、未分配利润为5,147.62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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