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41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510.23万元;(2)2023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903.3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983.94万元,其中:(1)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935.23万元;(2)2023年1-12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48.7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3,523.69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7,238.6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90,413.6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238.63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国元证券对华塑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65亿元,用于办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一人。”目前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八人,现根据规定需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为规范董事会运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段舒宝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段舒宝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意提名段舒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段舒宝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芦岭煤矿培训学校科员、财务科科员,物资分公司财务科科员、材料科副科长、计划部主管、验收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代码:600935 公司简称: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2023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如下: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0822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30,171,867.5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71,867.5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0.03元(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股利10,522,205.4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4.87%。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长远利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氯碱行业是以原盐和电为原料生产烧碱、氯气、氢气的基础原材料产业,最核心的两个产品为烧碱和聚酯乙烯(PVC)。广泛应用于农业、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电力、冶金、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各命脉部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一直将主要氯碱产品产量作为国民经济统计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PVC产能、产量均占当前全球总量的45%左右。我国PVC在相关产业政策调控下,近年来保持平稳增长。PVC作为重要的有机耗氯产品,约占氯气消费总量的40%,是实现氯碱行业“碱氯平衡”的压舱石。“碱氯平衡”是氯碱行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保证烧碱稳定供给,支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由大至强的发展过程中,我国PVC树脂正朝着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方向发展,不断通过标准与服务积极与下游加工应用相适配,不断提高专用树脂市场占有率,我国的PVC及其下游应用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
2023年,全球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走势,总产能10,325万吨,总产量约8,260万吨,开工率80%。中国是全球烧碱产能最大的国家,占全球总产能47%。全球聚氯乙烯市场持续温和,企业开工积极性不高,从一定程度影响烧碱装置生产。此外,尽管中国和美国烧碱产量有所增长,但能源危机导致的能源价格上涨,欧洲地区烧碱开工负荷下降,且当地部分隔膜碱装置处于替换阶段,均影响其烧碱产量,2023年全球烧碱总产量略有下滑。
公司主要从事以 PVC 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 及烧碱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等,构建了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 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循环经济体系如下图所示:
(1)自备电厂提供电力和蒸汽;
(2)制盐单元将来自原盐矿的卤水送入制盐装置生产原盐,原盐经输送带送入化盐池得到盐水,精制后送入电解单元生产烧碱和氢气、氯气,氢气、氯气经过合成装置得到氯化氢,作为下游氯乙烯生产原料;
(3)优质电石灰岩送入电石分公司石灰装置用于生产石灰,石灰与焦粒、兰炭混合送入电石装置生产电石;
(4)电石送入乙炔装置进行水解反应生产乙炔气,乙炔气和烧碱装置生产的氯化氢合成氯乙烯单体(VCM),再经聚合装置生产聚氯乙烯(PVC);
(5)乙炔装置产生的电石渣、电石装置产生的废渣及热电锅炉排出的炉渣及粉煤灰作为原料生产水泥。
公司同时配套公辅装置和水处理装置,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整个循环经济体系能够实现资源和能源充分、高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并且有效降低废弃物排放,符合国家能源环保政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3.14亿元,比去年末88.65亿元,增加4.49亿元,增幅5.06%;负债总额29.47亿元,比去年末23.83亿元,增加5.64亿元,增幅23.67%;所有者权益总额63.67亿元,比去年末64.82亿元,降低1.15亿元,降幅1.77%。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63亿元,同比67.36亿元,减少11.73亿元,降幅17.42%。利润总额0.17亿元,同比4.10亿元,减少3.93亿元,降幅95.85%,主要原因为主产品价格下跌。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2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出席监事7人,无委托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邦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4.8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为3,017.19万元,没有完成2023年制定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不实施兑现,符合《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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