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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2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068,339.4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810,126.5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1,387,674.96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4,581,012.65元。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552万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合计52,285,44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强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涉金额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调整为7万元。董事会采纳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实施。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注:报告期内,生产量和销售量包括了公司向外采购的成品。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公司涉及原材料种类繁多,按采购金额的重要程度列示报告期内前五大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以上均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注:BDHN为苯环类化合物,用于合成特种工程材料单体;CECF为氯甲酸氯乙酯,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ITH为苯环类化合物,系植保材料,用于生产植保产品杀菌剂;MNA为2-氨基-4-硝基甲苯,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MCMA为苯环类化合物,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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