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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8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季金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战略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

  上述议案一、二、三、七、八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9

  优先股代码:360026         优先股简称:苏银优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4.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回报等因素,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679,992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679,992万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7,999万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76,982万元。

  3、按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2,679,992万元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67,999万元。

  4、拟以公司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1,835,1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4.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62,511万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0%。上述方案执行后,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上述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利润分配方案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4年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A股股票代码:60091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四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具体为:以本公司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18,351,324,4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4.7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625,105,619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该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 股本及股东情况

  3.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过去12个月内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3.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5.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2023年12月31日,华泰证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江苏银行股票1300股。

  3.2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说明: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主要业务情况分析

  2023年末,资产总额34033.6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20%;各项存款余额18753.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39%;各项贷款余额18017.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3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42.93亿元,同比增长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50亿元,同比增长13.25%。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0.91%,上市八年来逐年下降;拨备覆盖率378.13%,上市八年来逐年提升。

  1.1 对公业务

  本行围绕“做强公司业务,打造行业专长”的战略目标,深耕江苏大本营,辐射三大经济圈,紧跟国家和辖内区域发展战略,以助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导向,将绿色低碳、先进制造、战略新兴、新型基建等作为主攻领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为主推方向,加大领航企业、冠军企业、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支持力度。持续打造交易银行、投资银行、跨境金融、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强化对公板块一体化经营,提供“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金融+非金融”的全生态、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报告期末,对公存款余额93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57%;对公贷款余额102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89%。

  1.2 零售业务

  本行坚守“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相伴成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初心,持续深化“以客为本的智慧零售”建设,立足“全客群、全渠道、全产品”三大发展要素,联接内外部合作伙伴,聚力打造智慧零售生态圈,围绕市场变化、客户需求迭代,让发展更持续、收益更可期;依托数字化优势,强化科技支撑,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客户全生命周期运营服务体系,让流程更简单、体验更优化。报告期末,零售存款余额70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55%;零售贷款余额64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9%;零售AUM规模达1.2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11%,规模、增量均保持城商行第一。

  1.3 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围绕“做优金融市场业务,建立领先优势”的战略目标,深入打造“最强金融市场品牌”,把“专业化、协同化、一体化、数智化”作为发展大金融市场板块业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构建全面的同业客户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投研与交易能力,强化银行同业合作,持续完善系统建设,发展质效持续彰显,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报告期末,金融投资资产余额122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59%。

  1.4 金融科技

  本行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布局,以五年信息科技战略规划为引领,以数字化转型为方向,坚持“体验、效率、安全”三位一体,坚持“系统建设型”向“服务运营型”、“功能实现型”向“用户体验型”迭代,深化业务与科技的有序融合,进一步提升自主可控能力。持续加大金融科技资金投入、扩大金融科技人员队伍,加快IT架构转型升级,加强对敏态组织的应用,提高产品研发迭代效能,深挖数据价值,构建多维风控体系,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筑牢科技赋能和安全运营底线。

  1.5 子公司

  本行严格遵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持续优化对子公司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强化集团战略协同,不断提升综合化经营水平。

  2 主营业务分析

  2.1主要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42.93亿元,同比增长5.28%。其中利息净收入526.45亿元,同比增长0.7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2.76亿元,同比下降31.6%。发生营业支出355.41亿元,同比下降6.22%。其中业务及管理费178.26亿元,同比增长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50亿元,同比增长13.25%。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3403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2%。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174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29%;衍生及金融投资1231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65%;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5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8%;同业资产14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37%。

  集团负债总额314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2%。其中吸收存款191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45%;已发行债务证券392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7.96%;同业负债53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74%;向中央银行借款22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03%。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同业资产含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衍生及金融投资含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同业负债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 管理况及各层级分支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各级机构537家,包括:总行、17家一级分行、1家专营机构、518家支行(其中:社区支行1家、小微支行1家),相关情况如下:

  

  注:专营机构为资金营运中心。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行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 31号) (“解释第16号”)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

  四 财务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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