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公司需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信永中和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日期为2012年3月2日,其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87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30多年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为245人,注册会计师为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89亿元。
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62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有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秦川,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萱,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信永中和拟受聘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秦川、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信永中和拟受聘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董秦川、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费用。选聘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等多个评价要素。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97万元(含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9万元(含税)),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361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了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华永道中天开展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公司需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该事项且无异议,并做好接续工作。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1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0%股权、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60.00%股权、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自2023年6月2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23-01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等相关文件,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8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对《重组预案》作了相应修订,并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2023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3-055)。
2024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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