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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核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84,623,751.6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96,586,872.24 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31,134,3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25,305,640.13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4,244,894.11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19,000,000.00元、持有通知存款金额为2,060,746.0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1、本期募投项目结余转出金额(含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尾款)中“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12,546,056.77元、“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48,922.54元、“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3,647.56元;

  2、福光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82.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79820180802260166的销户,账户余额12,546,056.77元(其中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 3,653,867.05 元,已审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8,892,189.72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待支付募投项目尾款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2月28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于2023年3月8日中国光大银行福清市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79820180802260166进行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开立的账户8111301012800504343已于2023年6月20日销户。

  (2)因公司“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结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宏路支行开立的账户405280281861已于2023年8月28日销户。

  (3)因公司“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已结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开立的账户79820180802260166已于2023年10月11日销户。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通知存款情况如下: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43010076801400001187的通知存款账户,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为43010078801600001401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为118010100200376217的通知存款账户,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为118010100100223106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智能通知存款形成的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3-010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万元已归还18,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 2022-062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3-039号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2,106.07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21,900.00万元、通知存款余额206.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 2023-050号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335.99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尾款金额365.39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所认为:贵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福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5: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4月;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3月(详见公司2021-021号公告)。

  注6: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638.1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7: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9月(详见公司2021-067号公告)。

  注8: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32号公告)。

  注9: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

  注10: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能312万只棱镜,但因产品的下游为新兴电子消费产品,新产品的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芯片短缺也对新产品的需求量造成不利影响,造成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募投项目“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为16,663.8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537万元用于新投资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846.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280.85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注12: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2.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时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飞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妙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众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马尾区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福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6日(每天9:00-11:30;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15

  联系电话/传真:0591-38133727

  邮箱:zhengquan01@forecam.com

  联系人:黄健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将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4,535.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21,330,009.78元、289,228,435.40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须在满足既定的条件后方可实施,最终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以董事会后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方案为准。

  (3)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漳州发展、招标股份、华映科技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金控集团、华佳彩、华冠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福日电子、太阳电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2.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40.28万元(含税),专项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含税),审计费用与2023年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2.96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在不超过预计审计费用20%的范围内调整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 2024年 4 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为703.71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5,877.56万元,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625.8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703.7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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