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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5,17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435.48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先生,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赵满堂先生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30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以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同受赵满堂先生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内容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甘肃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建设”)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志强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夏建设总资产为39,354.8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663.17万元;2023年营业务收入为16,399.89万元,净利润为257.32万元。

  关联关系:华夏建设控股股东赵志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系兄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四)条的规定,华夏建设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华夏建设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2,377,560.7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16,739.4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87,356.5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88.66万元。

  关联关系:盛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盛达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盛达集团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亦相对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实际发生时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关联方华夏建设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其综合实力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租赁房屋均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出发,利用关联方的现有资源满足公司实际经营方面的需求。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联动优势,减少资源浪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17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在不影响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规避和防范有色金属采选、贸易及再生新能源金属等业务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白银、黄金、铜、铅、锌、镍等有色金属以及公司现货业务涉及的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目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防范交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规避和防范有色金属采选、贸易及再生新能源金属等业务的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根据全年金属计划产量、现货业务贸易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上限,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2、交易金额: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白银、黄金、铜、铅、锌、镍等有色金属以及公司现货业务涉及的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涉及开展场外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有色金属采选、贸易及再生新能源金属等业务的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为目标,风险等级较低,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 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端行情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完备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体系,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具体工作。

  1、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始终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在事中进行风险监控及止损,设置最高亏损限额,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以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设置适当的止损限额;交易进行过程中,将持续跟踪、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控制用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同时强化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保证金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将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5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

  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在不影响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会员资格,为配合上金所的业务要求,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风险防控措施,防范交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获得上金所会员资格,为配合上金所的业务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2、交易金额: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合约杠杆倍数不超过10倍,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为在合法境内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

  4、交易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行情变化较快,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价格波动与公司预期不一致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3、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或交易代理方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场外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往往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而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会直接影响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回报,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信息,或发生其他内部控制不当等情形将可能导致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完备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体系,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按照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具体工作。

  1、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始终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机制,事前加强市场数据分析和研究,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案,并由业务部门在事中进行风险监控及止损,设置最高亏损限额(600万元人民币),交易事后及时进行统计和复盘,以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2、公司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设置适当的止损限额;交易进行过程中,将持续跟踪、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控制用于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及权利金,同时强化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经批准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将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时,将谨慎选择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期货公司进行合作,以避免发生信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决策与审批程序、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内部报告程序、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避免产生操作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二)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文件要求,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7,136,882.79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536,995.44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536,995.44元。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和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互动方式举行。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董事、总裁刘金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薇女士,财务总监孙延庆先生,独立董事郑登津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ZBUK4M41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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