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2、投资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的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含中高风险品种,不排除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系统风险、投资标的个体风险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存在投资亏损、本金损失的可能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管理办法》《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的原则、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证券投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将组织团队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必要时将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4、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持仓,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弘业期货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弘业期货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8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8.05亿元人民币,在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包括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相关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8.0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相关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六)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及以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原则、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委托理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将组织团队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必要时将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4、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持仓,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报告。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弘业期货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弘业期货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9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巍巍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雅璇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代行董事长、总经理储开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通讯出席2人(姜琳先生、卢华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收益。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照投资相关制度严格把控投资风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收益。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8.05亿元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照投资相关制度严格把控投资风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基于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对2024年度经济环境、政策变化、行业趋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影响的分析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对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结合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与主要关联方在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薛炳海、姜琳回避表决。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苏豪控股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定,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需与关联方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持续关联交易,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贸易框架协议、金融投资框架协议。
1、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薛炳海、姜琳回避表决。
2、 贸易框架协议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薛炳海、姜琳回避表决。
3、 金融投资框架协议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薛炳海、姜琳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贸易框架协议>及<金融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贸易框架协议>及<金融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贸易框架协议>及<金融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5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发展计划,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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