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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作为非表决事项审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编制及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的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803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对外捐赠暨预计2024年度对外捐赠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资产池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需要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临时用于补流的资金将按时返还专户、或根据募投项目资金安排需要提前归还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审议本次预案并获得了董事会全票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具有必要性与持续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同类型交易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团贷款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稳健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2024年度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前述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预计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景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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