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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额度不超人民币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人民币20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

  2024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天赐”)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亿元。

  2024年4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赐”)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13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南渡镇兴盛路10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保证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对象: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4亿元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保证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对象: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1亿元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3,500万元,提供担保余额为115,60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6%;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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