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4-069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
同时,《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以上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决定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3.78%,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表科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衍生金融资产科目下降100.00%,系报告期末远期结汇协议的公允价值变动为负数,报表列示为衍生金融负债。
(2)预付款项科目上升39.22%,主要系预付的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下降82.31%,主要系报告期退回增值税留抵税所致。
(4)衍生金融负债科目上升100.00%,系报告期末远期结汇协议的公允价值变动为负数,报表列示为衍生金融负债。
(5)应付票据科目下降91.93%,系报告期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
(6)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降49.0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等应付薪酬所致。
(7)租赁负债科目下降100.00%,系报告期租赁负债均为一年内账龄,因此报表列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8)库存股科目上升124.71%,系报告期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上升92.39%,系美元增值,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增加所致。
(10)专项储备科目增加94.53%,主要系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3、利润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1)其他收益同比上升70.46%,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同比下降709.26%,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及远期结汇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516.88%,主要系衍生金融工具报告期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86.60%,主要系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100.00%,系报告期部分存货发生减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6)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上升120.80%,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
(7)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1.78%,主要系报告期赞助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同比下降614.74%,系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3,259,906股,持股比例为0.60%,根据披露要求,未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情况在前10名股东予以列示。
2、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情况同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上市,该部分股票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发行股数为4,025万股。同时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19.98元/股调整为19.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4)。
2、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鹏时代”)为本公司持股比例30%的参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勇出分别持有30%、30%、10%的股权,万鹏时代申请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合计增资10,000.00万元,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同意按持股比例增资3,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5、2024-017、2024-021)。
3、川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生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同意根据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对其增资5,000.00万元,用以满足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川恒生态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10、2024-022)。
4、为解决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项目建设所需部分资金缺口,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与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国铜业”)对广西鹏越按股权比例同比进行增资,合计增资金额1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西鹏越的注册资本由62,000.00万元变更为72,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52)。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9.71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259,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已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56,198,118.9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6、2024-027、2024-031、2024-033、2024-036、2024-037、2024-038、2024-040、2024-044、2024-060)。
6、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于2022年2月18日进入转股期,并在报告期内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川恒转债”转股价格,且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川恒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034、2024-0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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