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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出席了会议。

  二、 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进国产飞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1-5、8、10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6-7、9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4-5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其旭、王瑶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东航电商”)于2024年1月收购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航集团”)所持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航传媒”)55%股权,东航传媒成为东航电商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2023年部分财务数据发生追溯重述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本报告期末,东航国控已累计质押公司H股股份23.7亿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航电商收购东航传媒55%股权的议案》,2024年1月24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航电商与中国东航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东航电商收购中国东航集团所持东航传媒55%股权,股权收购价款约为人民币12,620.3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航集团、中国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航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航国控计划自2023年9月1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在符合一定市场条件下,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累积增持公司A股、H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截至2024年2月26日收市,中国东航集团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13,74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03%;东航金控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109,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06%,本次增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9月27日、2024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启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文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启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文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启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文培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4年4月29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李养民,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姜疆出席会议,董事唐兵通讯方式参会。

  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俊秀,监事邵祖敏、周华欣,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王志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兼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志清简历请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李养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养民简历请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1.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王志清(主席)、陆雄文(审议薪酬事项时履行主席职责)、罗群;

  2.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李养民(主席)、孙铮、姜疆;

  3.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唐兵(主席)、冯咏仪、郑洪峰;

  4.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孙铮(主席)、陆雄文、罗群。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养民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启民、成国伟、刘铁祥、万庆朝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启民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启民、成国伟、刘铁祥、万庆朝简历请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同时兼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汪健简历请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同意聘任杨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杨辉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调整)》。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经营性租赁部分窄体飞机的议案》。

  公司待签署相关协议后,将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晚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连同第七项审议通过的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披露。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更名并优化职能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规划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并新增数字化领域的决策咨询职能。《董事会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工作细则》请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杨辉简历

  杨辉,男,46岁,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先生于2001年7月加入本公司,2010年4月任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2016年5月任董事会秘书室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12年4月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杨先生目前还兼任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董事。杨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2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俊秀召集,于2024年4月29日在东航之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俊秀、监事邵祖敏、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核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郭俊秀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四、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召开了第七届职代会组长联席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姜疆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姜疆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姜疆简历请见本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召开了第七届职代会组长联席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周华欣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周华欣作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华欣简历请见本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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