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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在空运运价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且可用全货机架数同比减少1架的情况下,得益于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4亿元,同比增长14.1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2.21亿元,同比增长14.23%;受空运运价同比下滑影响,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15.81%,同比下降9.80个百分点。分产品的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机队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外出售两架B747全货机的处置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4架B777全货机。报告期内,公司全货机可用架数为14架,比去年同期减少1架。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民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16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6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郭丽君先生召集,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建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郭丽君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同意聘任姚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王建民和姚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意聘任王建民为公司总经理,郭丽君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同意聘任姚强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建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民的履历等材料,认为王建民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委员会认为王建民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王建民先生简历

  王建民,男,1968年5月出生,于1989年加入民航业,曾任西北航空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西北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8月至2024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兼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8月起代行本公司财务总监职责,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王建民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在西北工业大学获得工程硕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2.姚强先生简历

  姚强,男,1966年3月出生,于1993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航股份飞行部A-340/300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飞行一部二分部经理、飞行一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东航股份飞行部飞行一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东航股份飞行五部行政负责人,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任东航股份山东分公司副职负责人,2017年9月至2024年4月任东航股份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姚强毕业于空军第四飞行学院飞机驾驶专业,拥有军事学学士学位,一级飞行员。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4月29日,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5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16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建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郭丽君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同意聘任姚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均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孙雪松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孙雪松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孙雪松先生的辞职报告已送达董事会并生效。

  孙雪松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与辞任有关的事宜需通知公司股东。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1.王建民先生简历

  王建民,男,1968年5月出生,于1989年加入民航业,曾任西北航空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西北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8月至2024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兼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8月起代行本公司财务总监职责,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王建民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在西北工业大学获得工程硕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2.姚强先生简历

  姚强,男,1966年3月出生,于1993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东航股份飞行部A-340/300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飞行一部二分部经理、飞行一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东航股份飞行部飞行一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任东航股份飞行五部行政负责人,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任东航股份山东分公司副职负责人,2017年9月至2024年4月任东航股份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姚强毕业于空军第四飞行学院飞机驾驶专业,拥有军事学学士学位,一级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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