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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和联营公司

  ● 担保额度:公司对30家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245亿元,对5家合营和联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和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32.49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66.06亿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含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担保)合计66.43亿元。

  ● 本次担保部分有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30家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245亿元,对5家合营和联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和联营公司)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担保预计的有效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预计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即相关协议的签署日需在此期间)。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预计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预计情况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交易对方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

  (1)在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45亿的范围内,可以在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范围内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在对上述联营和合营企业担保余额15亿的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包括但不限于上表范围内的联营和合营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eq \o\ac(○,1)单笔获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eq \o\ac(○,2)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签署与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

  因公司子公司较多,担保发生频次较高,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根据规则要求按月汇总披露担保进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和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利益,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可对外担保总额为352.5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49%;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232.49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4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66.06亿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含对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担保)合计66.4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8.86%和15.54%;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上述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说明

  新湖绿城物业与本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法定代表人:陈沧海,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东新路88弄36号底层甲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要股东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5%)。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总资产42,005.96万元,净资产15,831.25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总计52,016.96万元,净利润2,228.07 万元。

  (2)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罗玉华,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1201-5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股东系上海新湖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84.7%)、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8%)和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2%)。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维修,楼宇智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新湖绿城物业总资产4,981.82万元,净资产1,843.05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总计5,453.49万元,净利润113.99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预计2024年度与新湖绿城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100万元,其中6,000万元系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包括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案场服务费、园区活动服务费等),100万元系承租关联人房产,1,000万元系向关联人出售/出租商品。

  本次关联交易有市场价格的主要参照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可参照的,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湖绿城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公司相关楼盘的物业管理,是公司地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地产项目的正常运营。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和公平性的原则,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的要求,公司现将2024年一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1-3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公司新开工面积31.90万平方米,无新竣工面积;实现结算面积9.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7%,结算收入23.54亿元,同比增加212.09%,其中权益结算面积6.24万平方米、权益结算收入15.84亿元;合同销售面积7.3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收入9.27亿元,同比增加6.58%和33.38%,其中权益销售面积4.43万平方米、权益销售金额6.02亿元,同比增加11.86%和29.94%。

  二、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29.18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28.08万平方米;2024年1-3月,公司取得租金总收入2311.78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总收入2292.54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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