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3-024)、《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7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购买的最高价为3.00元/股、最低价为2.6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6,385,322.03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8,558,96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4%,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1,750,501.1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