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867股,占公司总股本94,326,914股的比例为0.24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0.70元/股,最低价为59.0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80,900.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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