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1
李俊豪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李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5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截至2024年2月23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额6,759,142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3、公司于近日完成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9,671,428股减少至779,571,428股,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4、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俊豪先生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6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10%,增持金额合计5,999,662 元(不含手续费)。
5、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豪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李岩先生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前述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3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7%,累计增持金额为19,373,688元,完成了本次增持承诺。
一、增持计划的已实施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岩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0%,增持金额合计2,289,968元(不含手续费)。
(2)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1,012,698元(不含手续费)。
(3)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李晓伟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增持金额合计260,000元(不含手续费)。
(4)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石磊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增持金额合计310,200元(不含手续费)。
(5)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金小川女士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954,000元(不含手续费)。
(6)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3%,增持金额合计1,932,276元(不含手续费)。
(7)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3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92%,增持金额合计609,000元(不含手续费)。
(8)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3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8%,增持金额合计2,390,520元(不含手续费)。
(9)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9%,增持金额合计3,615,364 元(不含手续费)。
(10)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俊豪先生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李俊豪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6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10%,增持金额合计5,999,662 元(不含手续费)。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实施累计金额为19,373,688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增持结果的基本情况
1. 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 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稳中求进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4. 本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公司李俊豪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李岩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汇绿生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增持主体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说明:(1)李俊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子;李晓伟、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系兄弟关系;金小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配偶,李俊豪、李晓伟、金小川系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一致行动人。(2)李晓伟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宁”)18.48%的股权并担任宁波汇宁监事;金小川持有宁波汇宁10.92%的股权并担任宁波汇宁经理,宁波汇宁持有汇绿生态股份数量145,354,943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3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7%,累计增持金额为19,373,688元,
4、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是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稳中求进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计划:李俊豪、李晓伟、金小川、刘斌、严琦、石磊、李岩计划合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5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为不超过6.6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5、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不因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变化而终止;
8、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部分锁定;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前述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3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7%,累计增持金额为19,373,688元,完成了本次增持承诺。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符合既定的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因此公司股本由779,671,428元变更为779,571,428元。上述增持后持股比例以779,571,428元股本为计算基础。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汇绿生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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