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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34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010号)、《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临030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116,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3元/股,最低价为4.2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91,620.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03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粮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或“潜在要约”)。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下称“要约人”)提出。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正在筹划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本潜在要约如进一步落实,将由本公司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提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24.40%的股份,标的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潜在要约的条款及相关安排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未来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

  2024年2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5号)。

  2024年3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5号)。

  2024年4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8号)。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后续工作。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及《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与厦门瑞彬消费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由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9,208万元,用于筹划本次交易。

  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7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北京市华瑞凤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以及北京景和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景和包装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的工商登记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过程中,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除本公告上述进展事项外,公司还在与金融机构进一步沟通本次交易的融资安排。此外,根据相关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竞争要约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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