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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斯达半导”)股东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得利”)持有本公司股份22,238,2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1%;公司副总经理戴志展持有本公司股份599,2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5%;公司副总经理TANG YI(汤艺)持有本公司股份3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兴得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公司副总经理戴志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公司副总经理TANG YI(汤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

  1. 个别数据比例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 以上表格中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基于公司2024年04月30日的股本数量170,980,640股计算得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兴得利承诺:

  1、在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

  2、本企业承诺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所持股份总数减持至5%以下前,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公司股价二级市场走势造成重大影响。

  4、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戴志展、TANG YI(汤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将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兴得利、戴志展、TANG YI(汤艺)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兴得利、戴志展、TANG YI(汤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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