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3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7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 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000万股的比例为2.60%,成交的最高价为95.00元/股,最低价为76.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88,273.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24,329,451股股份已于2024年3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821,00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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