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背景和目的具体如下:
1、现阶段,公司“一主两翼”业务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清洁能源一体化“哑铃型”发展模式持续优化,能源服务增长动能不断释放,特种气体业务布局加快推进,公司整体价值不断提升。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2024年1月24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的相关提议,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细化,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真实价值与二级市场情况、人才战略等,制定公司2021年上市后的第四次股份回购计划(本计划)。
3、通过持续的股份回购计划,积极预防和应对系统性、突发性、极端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流动性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4、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根本,建立持续、可预期的中长期激励,有利于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战略快速落地、经营目标高效达成。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4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75,3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632,893,012股)的0.08%,最高成交价为26.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6.49万元。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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