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657,320,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5%;其中共质押公司股份525,7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
●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顾萃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96,423,058股;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544,7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22%,占公司总股本的34.27%。
一、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19日,红豆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转增前)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2024年5月9日,红豆集团将上述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的无限售流通股29,640,000股(转增后),占公司总股本的1.86%,予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股份被解质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股份于当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公司股份质押”。
二、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获悉红豆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①本次2,9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期限至2027年5月9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红豆集团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65%,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对应融资余额为14,100万元。红豆集团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30%,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对应融资余额为17,100万元。红豆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2、红豆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红豆集团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出现平仓风险,红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3)本次红豆集团办理的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基本情况: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庆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数量由79,522,151股减少为79,474,551股,持股比例由5.0030%减少至5.0000%。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楼
4、注册资本:33201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庆市海源同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MA2N0YMY2Y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庆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9,522,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0%,2024年5月10日,安庆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庆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9,474,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9,474,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00%。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股票代码:601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楼
通讯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188号筑梦新区1号楼6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持股比例下降至5%)
签署日期:2024年 5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用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用股份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43%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上市公司股东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5/10 至 2024/8/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258%。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5.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区间内。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进一步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522,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0%。 2024年5月10日,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 4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具体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通用股份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卖出通用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人:卞亚波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联系电话:0510-66866165
第七节 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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